2006年12月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乱借身份证 罚了三个人
张斌

  借用工友的身份证去网吧上网,结果自己被拘留,工友被罚款,连网吧也被依法罚款。
  近日一晚,张某向同事马某借来身份证,去温州瓯海经济开发区一家网吧上网,网吧没有仔细核对,就让张某开机上网。当晚,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的民警在对网吧例行检查时,发现了张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上网。结果,警方对张某予以治安拘留3天,对出借身份证的马某予以罚款100元,而未按规定登记上网的网吧也被依法罚款。